咸宁新闻网讯(香城都市报记者 陈志茹 通讯员 王兆祥)“拿到工钱就能安心回家过年了!”2月7日,在市劳动监察局的小型会议室内,20余名农民工从监察人员手中拿到被拖欠数月的工资领取承诺书后,终于露出了笑容。
1月24日,包工头胡某带着农民一行20余人,来到市劳动监察局接访窗口反映,称他们在市区一工地打工,被拖欠工资3个月,最多18万元,最少3万余元。
得知这一情况后,该局立即会同住建部门深入工地,与施工方、劳务方进行联系,通过进一步调查核实后发现,劳务方确实存在拖欠工资的情况,随即要求施工方、劳务方给农民工结算工资。
经多次协调,2月5日,市劳动监察员协调劳资双方达成共识:优先核算确认该工程下欠的农民工工资具体情况,将工程款问题先行搁置,日后由双方自行通过相关法律途径解决。
6日,劳资双方进一步开展细节磋商,最终达成协议,由项目建设方出资45万元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及部分其他开支,施工方、包工头胡某及农民工代表均同意此方案。
7日上午,项目建设方将所有款项分别打入农民工银行卡账户,并于当天下午将工资支付相关证明材料送到市劳动监察局。
“谢谢你们,在短短几天内,帮我们讨回了血汗钱!”8日,农民工代表余某特地来到市劳动监察局,感谢该局监察员帮他们追回了被拖欠的45万元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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