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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私藏14箱烟花爆竹 “定时炸弹”被十堰警方一窝端

发布时间:2018年02月23日08:30 来源: 秦楚网

秦楚网讯 文、图/记者 谭祥军 通讯员 王艳 报道:仓库内,竟藏有大批烟花爆竹,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2月12日晚,朝阳路派出所端掉这一“定时炸弹”,并将非法存储烟花爆竹的违法嫌疑人抓获,查获鞭炮、雷王、冲天炮等25个品类的烟花爆竹,共计14箱,1226盒(封)。

2月12日20时许,朝阳派出所接群众举报称老虎沟路边有人售卖鞭炮。

值班民警随即赶到现场,发现在一家地下仓库的路边台阶摆放有十余箱烟花爆竹,箱子上覆盖有编织袋等物品。路旁的市民张某称这些烟花爆竹系其亲戚胡某所有,在地下仓库存放已有2年左右,刚从仓库搬运出来准备运走,不想被民警查获。随后,民警在仓库内进行检查,发现三箱零散爆竹和烟花。

经现场清点,查获的各类烟花爆竹共计14箱,有鞭炮,雷王,冲天炮等25个品种,1226盒(封)。

经了解,胡某在老虎沟二中道子开设百货店。2016年,他从十堰市鞭炮公司购买一批烟花爆竹,后因城区禁鞭,剩余库存烟花爆竹无法销售,遂一直存放在老虎沟某地下仓库。

数月前,胡某联系张某处理库存烟花爆竹。没想到,刚刚搬运至路边就被民警抓获。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十堰城区范围内禁燃烟花爆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规燃放、销售、储存,违反相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均将依法收到法律法规的惩处。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广大市民应严格、自觉遵守,商家应守法经营,不违法销售烟花爆竹。朝阳路派出所将进一步加大清查力度,严惩违规经营者,同时呼吁广大市民积极举报违规经营行为。

【责任编辑:廖逢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