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经省环委会考评,2017年我市成功创建1个省级生态镇和15个省级生态村。
其中,彭场镇被授予“省级生态乡镇”称号;沔城镇黄金村、袁剅村、二羊村,彭场镇挖沟村、汪洲村、马沟村、中岭村、千丰村,三伏潭镇尹湾村、南堤村,陈场镇芮湾村、沈湾村,通海口镇永长河村,西流河镇仁盛岭村,郭河镇明星村等15个村荣获“省级生态村”称号。
省级生态村、镇建设是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的重要内容。为倡导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崇尚自然、和谐发展的良好社会风尚,促进全市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工作,我市严格按照省级生态乡镇和生态村的创建标准,统筹规划,分步指导,重点扶持,强力推进生态环境建设。
截至2017年底,我市已成功创建省级生态镇4个,省级生态村39个。(记者 李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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