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2017年沙市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取得明显成效。
沙市区目前有总干渠、豉湖渠等26条主要河流,长湖、内泊湖、江津湖等7个湖泊。
2017年5月,沙市区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实施方案》,8月底确定全区范围内33个河湖名录,明确205个各级河湖长,在33处河湖显眼处竖立51块河湖长公示牌,公示河湖基本情况、河湖示意图、河湖长姓名、职务、职责、存在的问题、整治目标、监督电话等,构建区、乡、村三级河湖长组织体系。
区、乡两级河湖长全面履职,共计开展河湖巡查500余次,查出33处水环境、水污染、水生态等问题,提出针对性整治措施,制定“一河一策”方案。
沙市区河湖长制办公室制定印发了五项工作制度:信息管理制度、河湖长会议制度、工作督察制度、考核与激励制度、验收制度等,还创新建立了联合执法制度、河湖长巡查制度、重大问题报告制度、河湖长工作办法、河湖联系部门工作办法等其他5项制度。
今年春节前,各级河湖长积极开展碧水保卫战“迎春行动”,全区共完成水域岸线清障除杂168万平方米,清运河岸垃圾1300立方米,全面完成治理任务。
(沙市区河湖长制办公室 李仁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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