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通讯员李昌斌)松滋市一名男子饮酒后不听朋友劝阻驾车,引发3车相撞的交通事故,其血液检测酒精含量为246.22mg/100ml 。3月5日,该男子属醉酒驾车,涉嫌危险驾驶被刑事拘留。
2月19日下午,松滋城区白云路发生一起3车相撞的交通事故,有人受伤。
接到报警,松滋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新江口中队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勘查,一辆小车驾驶人负全部责任。民警将该车车门打开后,车内酒气扑鼻,驾驶员已不省人事,无法用呼出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民警依法将其带至新江口交警中队约束至酒醒,并依法进行血样采集。民警通过该男子手机才联系上其家属。
民警将该男子血样送检,血液中酒精含量检测为246.22mg/100ml,属醉酒驾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民警查明:驾驶员吴某,松滋人,当天参加朋友生日宴,过量饮酒后不听朋友劝阻,抱着侥幸心理执意驾车回家引发交通事故。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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