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仙桃市财政局对2018年1至2月全市大病医疗救助费用进行抽查,按照15%的抽样调查率对资金覆盖范围内的32名救助对象,24.35万救助资金进行全面核实。
按照《仙桃市城乡贫困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规定,城乡贫困群众医疗救助对象为本市常住人口且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供养人员、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因病致贫人员。经过大数据核实,2018年1至2月全市医疗救助对象217人。
市财政局社保科工作人员分别对救助对象身份、救助对象医疗费用、救助对象救助标准进行核实,对救助对象医疗费用单据进行审核,确定医疗费用金额。经过核查,此次大病医疗救助资金217名救助对象均符合救助标准,161万元救助资金已全部发放到位。(记者 张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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