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刘航)“我平时爱吃肉,为了肉味更浓更香,我听信传言种了点大烟苗子(毒品原植物——罂粟),没想到犯了法,现在为此付出了代价,太不值得了,后悔!”日前,郧西县羊尾镇板桥村一老汉柯某因私自种植罂粟,被郧西县公安局查处,执行行政拘留时,老柯后悔不迭。
4月9日,郧西县公安局羊尾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巡逻,行至板桥村1组一房屋旁,发现房屋背后较隐蔽的菜园内种植的植物疑似罂粟,遂上前查看。经过认真比对,确系毒品原植物——罂粟,而且数量不少。民警立即在周围调查走访,找到了该菜园主人柯某,柯某当场承认这些罂粟苗是他种植的。

民警现场发现村民种植罂粟。(通讯员 刘航 摄)

柯某当场承认种植的罂粟。(通讯员 刘航 摄)
经过清点,菜园内共计种植了罂粟苗88株。民警当场责令其将这些罂粟进行铲除,在询问下,柯某告诉民警,自己所有种植的罂粟都在这了。经过调查取证,柯某因涉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被郧西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十日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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