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我市全面调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切实保障城乡困难居民基本生活水平。新的保障标准从今年4月起执行。
据了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52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600元;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420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5000元。同时,农村五保由原来的每人每年760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8500元。
社会救助制度是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制度安排,社会救助工作是确保困难群体共享社会发展成果的关键举措。2017年全年,我市累计发放城乡低保、五保金达1.446亿元。 (记者 李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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