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刘汉泽、通讯员喻婷)“老赖”将被禁止驾车。日前,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实施意见”,将“老赖”驾车列入高档消费行列予以禁止。这是我省首个惩治“老赖”的“限驾令”。
“限驾令”全称《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驾驶非营运小汽车的实施意见(试行)》,规定凡在十堰两级人民法院立案执行但未按期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将被限制驾驶非营运小汽车,违反“限驾令”的予以拘留、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与“限驾令”一同出台的《关于在民事执行程序中签发调查令的实施办法(试行)》(简称“律师调查令”)主要适用于执行案件。申请执行人的代理律师可向法院申请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和实际履行能力等有关证据,并规范了律师调查令申请书、法院律师调查令、律师调查证据清单等文书样式。
“限驾令”进一步限制了“老赖”的高档消费范围,“律师调查令”则让律师调查“老赖”的财产更加便捷。该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人介绍,“限驾令”避免了“老赖”将汽车转移登记到亲戚朋友名下,然后仍驾车的现象,市民和知情人发现“老赖”驾车的,可有奖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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