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通讯员戴克华、龚宇霖、李金凤)“化龙堰镇汤峪村323套‘扶贫粮仓’堆放村委会院子长达一年之久,未发放到贫困户手中,致使党的惠民政策没有得到落实,3名相关责任人被立案查处。”日前,房县纪委对一起扶贫领域“不作为、慢作为”典型案例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在该县引起了强烈反响。
2017年12月,该县纪委暗访组在化龙堰镇开展扶贫领域专项监督检查时发现,该镇汤峪村村委会院内堆放的323套“扶贫粮仓”已经生锈并出现脱漆现象。好政策岂能打折扣、不落地?该县纪委高度重视,迅速成立调查专班调查核实。
经初步调查,2016年底,房县利用国家和省对农户科学储粮小粮仓的补贴政策,在县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拿出专门财政资金替代农户配套资金,为贫困户免费发放科学储粮小粮仓。县粮食主管部门根据县精准扶贫指挥部安排,划拨给汤峪村“扶贫粮仓”323套,并要求及时发放给该村贫困户。然而,该村拉回这批粮仓后,村党支部书记陈家安,村“第一书记”、县林业局驻村帮扶工作队长戢运静和镇驻村干部王房郧在实有粮仓数量大于实际贫困户数量,如何发放的问题上,却有不同意见,虽然多次召开会议“研究”,但都未形成发放到户的明确意见,致使粮仓发放到户工作久拖未决,2016年12月至2018年3月期间,323套“扶贫粮仓”就一直“沉睡”在村委会院内。
调查核实后,房县纪委对陈家安、戢运静、王房郧进行立案审查,并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和组织处理。“群众的事,再小都是大事。我真不应该犯了糊涂,现在被立案审查,真是得不偿失啊!”陈家安谈及自己所犯下的错误,悔恨交加。
“盯住扶贫工作中损害群众利益的人和事,对扶贫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确保党的好政策真正落地见效。”该县纪委主要负责人说,目前,该村256套“扶贫粮仓”已全部发放到贫困户手中,剩余的67套转发至其他农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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