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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行闯入邻居家“赖”一整夜 农妇涉非法侵入私宅被批捕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24日17:03 来源: 荆楚网

  荆楚网消息 (通讯员朱本双 肖正勇 李金龙)竹山县麻家渡镇罗家坡村女子罗某某,因与邻居产生纠纷,强行闯入对方家中“赖”了一整夜,结果因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被检察院实施批捕。6月24日,罗家坡村的村民们谈及此事时表示,没想到“耍个赖”后果这么严重,大家以后一定要多学点法律常识。

  罗某某是竹山县麻家渡镇罗家坡村3组农民。2012年12月17日,她因犯诈骗罪,被郧西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3万元。今年1月,罗某某刑满释放后,因儿子恋爱遇挫一事迁怒于女邻居施某某,多次责骂后者。施某某夫妇考虑到大家毕竟是邻居,选择了一再忍让。

  6月3日8时许,罗某某再次辱骂施某某,并将其推倒在地。施某某的女儿王某某得知后,带着母亲去找罗某某理论,期间双方发生厮打。随后,罗某某强行闯入施某某家,一直呆到了次日上午9时许。在施家,罗某某如入无人之境,自顾自吃饭、睡觉、小便、砸桌子,令主人不堪其扰,无法正常生活。在此期间,麻家渡派出所民警和罗家坡村干部多次赶到施家劝解,罗某某都拒绝离开。另据当地干群反映,罗某某所住的院子里很多都是老人,喜欢清静,而罗某某经常为一些鸡毛蒜皮的事大吵大闹,闹得整个院子不得安宁。

  6月4日,罗某某因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被竹山县公安局刑事拘留。6月13日,她被竹山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有关专家表示,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是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法律格言“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就是表明住宅是公民的私人生活空间,神圣不可侵犯。现实生活中,因民事纠纷或其他纠纷产生矛盾的,当事人为达到某种目的采取非法侵入住宅的方法来威胁别人、强迫他人解决问题,如果达到了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全的程度,就构成了非法侵入住宅罪。

【责任编辑:刘建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