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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0日至11月20日 咸宁万辆电动自行车免费上牌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21日15:34 来源: 咸宁新闻网

记者昨日(10日)从咸宁市交警部门获悉,8月20日至11月20日,政府将为1万辆电动自行车免费上牌办证。

7月25日,咸宁市政府出台《咸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该办法将于今年8月20日正式施行,有效期5年,届时驾驶无牌无证电动车上路,将被交警处以警告、50元罚款,不配合者将予以扣留电动车,责令补办电动车上牌手续。

市民自8月20日起即可携带车主身份证、购车发票(或其他车辆来源合法证明)、车辆合格证及两轮电动自行车前往咸安区交警大队青龙社区受理点上牌,全市前一万名将免费办证。

根据《咸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咸宁市电动自行车将实行登记管理制度。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自车辆购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办理登记上牌手续,并现场交验电动自行车。

此外,在本办法实施前购买的电动自行车,车辆所有人应当在3个月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登记上牌;不登记的,不得上路行驶。

【责任编辑:李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