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祝华)8月11日,记者从咸宁市水务局获悉,咸宁市《河湖库管理和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实施方案》近日出台,将对全市主要河流、湖泊、水库进行划界确权,明确管理保护界线和权责。
依据方案,今年8月起,咸宁对纳入全面推行河湖库长制实施范围的所有河流、列入省政府保护名录的39个湖泊、561座注册水库,依法划定河湖库管理与保护范围,明确管理和保护界线,设立界桩等保护标志。实地勘测调查、测量绘图、造册登记,建立划界确权工作档案后,由河湖库及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或主管部门向国土部门申请,并由国土部门颁发产权证。划界确权工作将在今年12月完成并总结验收。
咸宁市水务局介绍,通过确权划界,咸宁将建立范围明确、权属清晰、责任落实的河湖库管理保护体系,促进河湖长制提档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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