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柳丹 朱燕林)9月9日凌晨4时许,湖北咸宁市温泉消防大队接到火警电话,一男子在电话里称,咸宁市中心花坛附近屋顶冒烟,有人烧火。消防官兵赶赴现场后,发现系工人在倒沥青,并未有着火迹象。消防大队当即联合辖区派出所对该起报警信息不实一事展开调查。
公安、消防部门到达现场后,经调查询问,报警人彭某为中心花坛对面住户,因嫌自家对面工人施工作业太吵,且有气味,为泄一已私愤,明知是工人在倒沥青并无任何明火的情况下拨打报警电话。彭某的行为已构成了谎报警情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一号桥派出所民警对违法行为人彭某谎报警情故意扰乱公共秩序,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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