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十堰日报) 通讯员 陈安 周飞 杞翔 报道:日前,茅箭区监委将市内某医院财务部原出纳员汪某、住院收费室原收费员夏某以涉嫌贪污罪移送茅箭区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该案是茅箭区监委开展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以来首例采取留置措施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案件,也是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对非中共党员身份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的第一案。
今年4月的一天,一名患者到市内某医院住院,发现自己上次住院费未结算,无法重新办理入院手续。该患者感到蹊跷,遂与收费人员发生争执。这一案件线索最终反馈到市纪委监委。5月23日,市纪委监委指定茅箭区监委查办。同日,茅箭区监委成立调查组对该问题线索展开初核。
8月8日,茅箭区监委正式立案调查汪某、夏某。经查明,从2012年1月至2017年10月,两人分别利用担任医院稽核会计、收费主任、收费员的职务便利监守自盗,在医院住院收费系统中虚构退费重算业务,共虚构15名已出院结算病人退费重算,套取医院周转金63万余元,两人私下平分。
“汪某、夏某虽不是中共党员、医院领导干部,但两人是国有事业单位中管理、监督国有财产等重要岗位工作人员。成功办理该案,很好体现了监察法对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监察全覆盖的制度优势和实践检验,为我们今后开展工作积累了重要经验。”茅箭区监委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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