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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两名干部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29日15:39 来源: 荆州清风

  荆州市经信委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姚东平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荆州市纪委监委消息:近日,经荆州市委批准,荆州市纪委监委对荆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姚东平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经查,姚东平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已构成滥用职权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受贿罪,并受到刑事处罚。

  姚东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和党性原则,滥用职权,以权谋私,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相关规定,经荆州市纪委监委研究并报荆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姚东平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荆州市公安局沙市区分局刑侦大队民警李俊松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荆州市纪委监委消息:近日,荆州市纪委监委对荆州市公安局沙市区分局刑事侦查大队民警李俊松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李俊松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涉嫌受贿犯罪。

  李俊松身为国家公职人员,纪法意识淡薄,职责操守淡忘,私欲膨胀,收受贿赂,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相关规定,经荆州市纪委监委研究,决定给予李俊松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责任编辑: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