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日报讯(通讯员孙国华、张勇)11月9日,笔者从全州“证照分离”改革推进会上获悉,按照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湖北省“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精神,我州从2018年11月10日起,对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实施“证照分离”改革。
首批纳入的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其中,取消审批的有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资格认定等2项,市场主体办理营业执照后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改为备案的有首次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1项,市场主体报送备案材料后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实行告知承诺的有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等19项;优化准入服务的有外商投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等80余项。
据介绍,“证照分离”改革的实质是“照后减证”,旨在解决“办照容易办证难”和“准入不准营”的问题。各级各部门要突出问题导向,对照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在简政放权上做好“减法”,切实清理规范各类行政许可;在后续管理上做好“加法”,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在服务效率上做好“乘法”,推动“证照分离”改革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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