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湖北省政协原秘书长刘安民(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荆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刘安民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荆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安民在担任随州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湖北省委第六巡视组副组长,湖北省政协副秘书长、秘书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索取、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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