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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农村注入新鲜血液 为基层增添年轻活力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02日09:36 来源: 十堰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姚恒报道:“绝不降格以求,人选能力达不到的坚决不选,希望上级能够派年轻干部到村任职,做村上的领头雁,带领群众发展致富。”日前,在全市村(社区)“两委”换届调度会上,各地对选派年轻干部到村任职工作十分期盼。

在选派工作前期,市委组织部积极开展情况研判工作,综合各地建议,制发专门选派工作文件,明确将有2年基层工作经验,40岁以下年轻干部作为选派对象,并全面发动宣传,引导鼓励年轻干部积极报名。

“农村是个大舞台,有机关工作经验,但不一定适应农村工作环境,综合考察就是要把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有服务乡村满腔热血,有服务乡村能力的干部选出来。”在审核考察座谈中,考察组对报名人员这样说。

在选派机关年轻干部到村任职工作中,始终将人选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市委组织部对市直、县直单位报名的干部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初审,在审查硬性条件同时,重点审查干部基层工作经历和受党纪政务处分情况。并抽调县级干部成立考察组,通过查阅资料、座谈交流、审核档案等方式对初审符合条件的干部进行综合考察。坚持将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开拓进取精神,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清正廉洁,实事求是,艰苦奋斗,公道正派,遵纪守法,作风过硬干部挑选出来。

据了解,我市共选派356名机关干部到村任党组织书记。在选派期间,选派干部只转组织关系,行政、工资关系不转,保持职务职级、身份编制、工资待遇不变,并为选派干部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参照驻村第一书记标准补助生活费和差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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