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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县公安局破获跨省贩卖婴儿案  团伙作案3起贩卖4个女婴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08日16:35 来源: 荆楚网

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师亲)男子生意失败欠下外债,债务压身的他想到贩卖婴儿来钱快,竟然跨省做起了这个勾当,联系“上线”购买婴儿,发展“下线”售卖婴儿,拉拢昔日手下帮忙运输。

1月6日,随着这个团伙的“上线”沈某某在云南落网,这个跨省贩卖婴儿的完整利益链浮出水面。记者从随县公安局了解到,目前警方已经抓获犯罪嫌疑人7人,查明团伙作案3起,贩卖女婴4人。

蹊跷:三男子高速抱着出生不久女婴  脐带还在身上

2018年12月14日,许广高速鄂豫省界收费站随县段,车来车往,十分繁忙,湖北省高警随县大队民警正在这里执勤。

下午5时许,一辆银灰色浙B7XX号牌的轿车驶入收费站,执勤高警对该车辆进行例行检查。3名青年男子坐在车内,面对民警询问,3人神情紧张,一名男子怀里还抱着一个婴儿。

令民警吃惊的是,经检查,该婴儿估计出生不久,半截脐带还在肚子上。民警询问孩子是谁的,其中一男子黄某某说是在云南省文山苗族壮族自治州的一个公园捡的。但是进一步询问孩子是什么时候捡的,如何捡的,三人回答的不一致。

三个男子编造的婴儿身世漏洞百出。这一情况引起民警警觉,将车上三人带至随县公安局淮河派出所留置盘问,但三人坚称孩子是捡来的。

民警推断,如果是拐卖儿童,手机肯定会留下蛛丝马迹。但是张某和刘某的手机没有查出什么线索,黄某某称手机在云南被偷了。

很明显是撒谎了,民警认为黄某某肯定是把手机扔在某个地方了。12月15日,民警来到高速旁边的树林草丛中仔细寻找,没有发现。在调取高警大厅的监控视频仔细查看后,发现黄某某趁民警不注意,把手机塞到大厅的饮水机后了。

民警拿到手机查看后发现,里面有黄某某和云南文山苗族壮族自治州的沈某某的聊天记录,关于婴儿的身体和价格的情况。还有和河北省定州市的“下线”崔某某关于婴儿在当地售卖的记录情况。

查获现场。通讯员供图

搜出的婴儿用品。通讯员供图


在铁的证据面前, 三名男子对跨省贩卖婴儿的罪行供认不讳。

震惊:团伙合作跨省贩卖女婴  最小的出生才3天

原来,在2018年11月30日,黄某某邀约张某、刘某一起到云南省去贩卖婴儿。此前,黄某某已与云南的上线沈某某联系好。黄某某驾驶自己购买的二手汽车从河北省定州市出发来到云南省文山自治州砚山县那洒镇。

三人在沈某某带领下游玩了几天,12月13日,沈某某就将三人带到大山里面一住户家中以2.4万元的价格购买一名女婴。交易成功之后,黄某某等人驾车回河北途径随县,被高警随县大队现场查获。

随县公安局高度重视此案,立专案组开展调查工作。12月23日,专案组一行7人远赴河北,将同案的另两名嫌疑人抓获归案。12月29日,河北一名嫌疑人投案自首。1月6日,云南的上线沈某某落网。截止1月6日,随县公安局已抓获系列拐卖儿童案嫌疑人7名。

民警调查发现,2018年11月3日,黄某某和沈某某联系购买婴儿事宜,沈说那边有一位女孩之后,黄就驾车和乔某、张某一起从河北省出发来到云南花三万元从沈某某手中购买一名女婴。返回河北省定州市之后,黄某某就联系崔某某转卖,崔以6.3万元的价格购买并转手以7.6万的价格倒卖给当地一户居民收养。

以同样的方式,2018年11月14日,黄某某花6万元从沈某某手中购买两名女婴。返回河北省定州市之后,黄某某就联系赵某和苏某进行转卖,因一名女婴检查出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经苏某介绍转手以3万元卖给别人,另外一名女婴以6.5万元经赵某介绍转手出卖。

民警调查发现,这个团伙作案3起,贩卖了4个女婴,最大的出生10天,最小的出生仅3天。

揭秘:拐卖团伙拥有完整的利益链  认为自己是在做“好事”

在这起特大拐卖儿童案件中,拐卖团伙分工明确、利益链条分明,有跟外省人贩子联系的接头人、有跟买方接触的介绍人,还有人专门为团伙成员提供食宿等帮助,不同分工从中获利程度也各不相同;而收买婴儿的买方大多住在河北定州农村一带,因为各种原因没有小孩,想买个孩子抚养。

在这个庞大的拐卖婴儿的团伙中,43岁的河北定州人黄某某,是一个“核心人物”,也是中间联络人。黄某某之前在定州当地开有一个废旧轮胎加工厂,张某、乔某、刘某都在他厂里打过工,彼此比较熟悉。2018年7月因为环保问题厂子关停,欠了不少债。

在办厂做生意期间,黄某某曾经认识一个绰号为“胖子”(已被抓)的人,知道他是从事贩卖婴儿生意的。在他的介绍下,认识了云南的上线沈某某。沈某某以前贩卖婴儿被公安机关处理过,出来后死性不改,继续贩卖婴儿获利。

此时,债务压身的黄某某想到贩卖婴儿来钱快,便联系了云南的沈某某,做起了贩卖婴儿的违法生意,最终一步步走上犯罪的道路。

2018年11月以来,他负责从云南 “上线”沈某某手中接取被卖婴儿,再通过发展下线介绍人,将这些孩子贩卖到河北定州、石家庄等地。张某、乔某、刘某都是黄某某雇请的帮忙运送婴儿的,包吃包住,运送一次一人可得1000元。

而崔某某、赵某和苏某,都为黄某某的下线。每次黄某某从云南将孩子抱回来后,黄某某就联系他们,在得知乡里乡亲、熟人有想要买小孩的想法,这些线人就在中间奔走,把小孩介绍到买主手里。交易一个小孩,“下线”可从中获利10000元左右。

团伙“上线”沈某某审讯现场。通讯员供图

下线崔某某抓获现场。通讯员供图

在归案后,黄某某曾交代说,他参与拐卖儿童是出于好心,对于他所说的“好心”,黄某某更是给出了自己的解释。

“这些孩子的家都是很穷的,他们父母没钱养,所以才自愿卖掉孩子。”黄某某说,他们从来没有用欺骗或者偷抢的方式去找孩子,孩子父母自愿的。他认为自己是在做“善事”,因为经过他们从中的“帮忙”,孩子被卖到河北家庭条件好的人家,这对孩子以后的成长都有好处,所以这就是他们的“好心”。

其实,参与拐卖儿童的人中,绝大多数人的观点都与黄某某相似。他们很多人法律意识淡薄,认为充当了“送子观音”的角色,既帮助孩子亲生父母解决了难题,又为那些没孩子的父母带来福音。

目前,参与贩卖婴儿的团伙7人已经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的办理中。

【责任编辑:卢静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