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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全市检察机关批捕刑事犯罪嫌疑人1629人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08日17:47 来源: 秦楚网

秦楚网讯 记者 吴忠斌

1月8日下午,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在市行政会议中心召开。会上,十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学武作十堰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8年,全市检察机关突出服务大局,强化法律监督,推进检察改革,加强队伍建设,为促进十堰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全市检察机关主动服务全市发展大局,办理假冒注册商标、侵犯创新企业权益案件74件,加强对企业创新司法保护。突出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信用卡诈骗、传销、恶意欠薪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办理此类案件69件。办理涉企经济纠纷、劳务纠纷案11件,有效防止引发大规模上访等次生风险。积极参与精准脱贫攻坚战,依法严厉打击发生在农村的盗窃、诈骗等犯罪案件170余件。持续开展“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工作,批捕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嫌疑人32人,起诉25人;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73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62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5件。

惩治刑事犯罪

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629人,提起公诉3424人。始终把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和“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作为打击重点,共批捕此类犯罪嫌疑人328人,起诉412人。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打击“恐爆枪”犯罪专项行动,批捕23人、起诉66人;开展打击“黄赌毒”犯罪专项行动,批捕208人、起诉186人;积极参与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倒卖公民个人信息等新型网络犯罪专项行动,批捕10人,起诉24人。共批捕涉黑涉恶犯罪案件343人、追捕42人,提起公诉118人。

刑事检察监督

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80人、撤案75人;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129人(公安机关已立案125人);纠正漏捕108人,纠正漏捕后起诉96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上33人、五年以上10人。加强刑事审判监督,纠正移送起诉遗漏罪行74人、纠正遗漏同案犯49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44件,法院改判26件、发回重审10件。强化刑事执行监督,纠正超期羁押54人,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103人,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93人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意见;监督纠正刑事执行活动违法情形85件,监督纠正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4]中违法情形236人,监督收监10人;监督纠正财产刑执行中违法情形52件。

未成年人检察监督

推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受理审查批捕214人,批准逮捕179人;受理审查起诉258人,起诉156人。开展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专项活动,起诉51人。将教育、感化、挽救落实在办案中,依法不批捕31人、相对不起诉16人、附条件不起诉14人,开展帮教65人。推进未检工作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建设,全市建成5个未成年人检察专用工作室,14个观护基地、心理矫护基地和法治教育关爱基地。3件未检案件分别被评为“高检院十大典型案例”、“全省十大精品案件”和“全省十大优秀案件”。

【责任编辑:李秋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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