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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山查处首例占道经营案 当事人被罚500元

发布时间:2019年02月01日10:17 来源: 荆门晚报

荆门晚报讯(记者李凯通讯员段知青郭紫妍)24日,京山市城建监察大队依法对一起占道经营案件进行立案查处。这是该市首例按行政处罚程序对占道经营者进行处罚。

1月上旬,京山市城建监察大队城北中队在日常巡查时,发现华联商场门前有人擅自占用人行道搭建伸缩蓬兜售电子产品,严重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执法人员当即拍照取证,并要求当事人王某自行搬离占道物品,但王某态度恶劣,拒不改正。王某的行为违反了《荆门市城市管理条例》有关内容,京山市城建监察大队决定予以立案查处,并依据《荆门市城市管理条例》,于24日对王某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据悉,此次对占道经营者进行行政处罚,实现了自该队成立以来市容执法领域立案查处“零突破”,同时对京山规划控制区内的经营户起到很好的教育和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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