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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孤儿”何以为家?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22日17:54 来源: 人民网

近日,民政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共青团中央等12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引发热议。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即“事实孤儿”,据悉,这是我国首次就加强“事实孤儿”保障工作出台专门意见。

截至7月15日,由@人民日报发起的微话题#让事实孤儿不再被遗忘#阅读量达8782.6万次。人民网舆情数据中心显示,已有相关网络新闻2096条、报刊新闻206条、APP文章1054篇、微信公众号文章2192篇。

舆情要点

7月10日,民政部举行新闻发布会,对《意见》具体内容进行解读。民政部副部长高晓兵表示,“这项政策要落到每一个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身上,要一个都不能少”。《意见》将从2020年1月1日实施。

《意见》将“事实孤儿”分为两类,一是指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二是指或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民政部的摸底排查数据显示,目前全国“事实孤儿”约有50万名。

此外,《意见》明确了“事实孤儿”的认定流程,包括申请、查验、确认、终止等环节。县级民政部门应当在自收到申报材料及查验结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确认。符合条件的,从确认次月起纳入保障范围。

与此同时,《意见》还明确了“事实孤儿”的几项重点保障工作,包括强化基本生活保障、加强医疗康复保障、完善教育资助等。同时,《意见》指出,对那些能够履行而不履行抚养和监护责任的父母,要求给予失信惩戒。

“事实孤儿”“生而不养将被惩戒”等话题迅速引发舆论聚焦。

7月11日,人民网发表评论表示,“为‘事实孤儿’幼有所养点赞”;“央视财经评论”邀请相关专家对这一问题进行讨论指出,“要在强化基本生活保障、完善教育资源救助等方面深入推进,尽快让‘困境儿童’摆脱困境”;

7月13日,央视网发表评论,指出“让‘事实孤儿’脱离‘孤岛’愿政策继续与‘实’俱进”;

7月14日,@人民日报发布微博图文,详解“事实孤儿”的困境、以及认定流程。舆情热度一路攀升。

舆情反馈

《新民晚报》:让“事实孤儿”也拥有幸福童年

孩子成为事实上无人抚养儿童,有的是父母无力尽到抚养监护责任,但也有的父母明明能够履行却不履行责任。国家有责任保护儿童,但父母仍是抚养孩子的第一责任人,有能力却“生而不养”,不仅要受到道德谴责,法律追责、失信惩戒也都不会缺。

儿童权益保护是衡量社会文明程度的标准之一。今年1月,《民政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发布,其中单独设立的儿童福利司受到广泛关注,这是民政部首次单独就儿童福利设立相关司局,被业内人士评价为“具有里程碑意义”。

前几年,“南京两女童饿死家中”等极端个案刺痛公众神经,也令人反思如何完善制度并确保落实,防止悲剧重演。目前,儿童福利领域的制度正在持续完善中,但面临的挑战依然严峻。让每一个孩子健康成长,是国家、社会、家庭的共同责任。

《北京青年报》:需加强对“事实孤儿”的精神关爱

父母犯罪,子女无辜,孩子一天天成长不能等,父母的错误不能影响孩子的生存和成长。

对服刑人员子女这一由特殊原因造成的“事实孤儿”群体来说,他们最缺乏的保障或许不仅在生活物资方面,更在精神心理方面。相比其他“事实孤儿”,他们不仅同样存在因父母缺位造成的亲情缺失,还存在因“服刑人员子女”身份标签可能带来的各种偏见与歧视。

因此,加强“事实孤儿”保障工作,不仅要让他们吃饱穿暖、学有所教、病有所医,精神方面的抚慰和关爱同样重要。

人民网:好的政策还需落实到位

“事实孤儿”和同龄人一样,有得到关爱、吃饱穿暖、学有所教、病有所医,精神富足的权利和渴望。近年来,把“事实孤儿”纳入保障范围的呼声日涨。事实上,我国也一直在探索为各类困境儿童提供制度性保障。

在生活、医疗、教育和监护责任等方面的突出问题,重点在于民政、教育、医疗、财政等各部门落实责任分工协同作战。有赖于各地根据实际经济状况,社会发展水平,因地制宜推动工作,把政策用好,用足。

开展救助工作中则要留意,失去父母陪伴的儿童往往更敏感、脆弱、不自信,切不可急功近利或是虎头蛇尾,要用真情去关爱温暖孩子,切实为他们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网民观点选摘

@北乔馨:生而不养,养而不教都该严惩。

@惴惴不安:把孩子带到这个世界上,就要好好对孩子负责。

@唐璐:养孩子,不仅是给口饭吃,让其活着,还要提供安稳的生活环境,保障其身心健康。

@灿灿延伸:对“事实孤儿”的歧视,也很容易对其心理产生不利影响,希望《意见》能够落实到位,真正为改善他们的境况出一份力。

舆情观察

2011年9月,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会正式开展事实孤儿的统计工作,其发布的《关于开展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数据统计的通知》指出,父母没有双亡,但家庭没有能力或没有意愿抚养的儿童,均属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即通常所说的“事实孤儿”。

近年来,“事实孤儿”引发争议的相关事例也时有发生。比如,2013年6月,南京两名女童饿死在家中,其父当年2月吸毒被抓,其母曾有吸毒史;2017年四川凉山“格斗孤儿”事件中,有许多家庭困难的“事实孤儿”,他们的家庭因为无法抚养小孩,将其送至恩波俱乐部学习格斗……

根据过往的新闻报道,“事实孤儿”的分类,法律没有明确的标准,且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政策规定具有差异性,范围认定与界定标准也不尽相同。因此,在救助工作上存在不少困难。有专家曾指出,一些“事实孤儿”没有父母的死亡证明,无法享受国家孤儿福利救助政策是一方面;此外,在一些地区,“事实孤儿”即使家庭贫困,但只要家中有人服刑,往往在低保评定精准扶贫、民政救济过程中不予考虑,这也是他们面临的一大困难。

《意见》明确将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人员的子女纳入保障范围。媒体纷纷点赞,认为体现了党和政府的民生情怀和执政担当,值得期待。

当然,也有人表示,相较于对生活窘迫上的救助,对其精神上的关怀也值得关注和探索。2015年,由陕西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牵头完成的《陕西省事实孤儿调查报告》显示,约有37.8%的受访者会因家里贫困受到同学嘲笑;心情不好时,只有35.1%的孩子选择向家人倾诉,多数孩子不善言谈,存在明显的自卑和自闭倾向。舆论呼吁,有关部门在后续工作中还需加强这部分工作的投入。

事实上,在《意见》出台之前,与“事实孤儿”有关的保障不算是真空地带。2016年,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首次将困境儿童分类纳入孤儿保障;2018年,最高人民检察院设立专门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第九检察厅,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2019年,民政部成立儿童福利司,其中一项重要工作是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舆论呼吁,制度真正发挥作用,关键在落实。希望包括《意见》在内的相关规定能落实到位,形成合力。

“事实孤儿”的救助难题不是靠一方就能破解,需全社会形成共识,共同保障儿童权利。当下,已经有了制度作保,接下来,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逐渐完善相关工作,使“事实孤儿”这一群体不再处于一座“孤岛”。


【责任编辑:方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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