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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帮助他人刷卡套现上百万,嘉鱼一店主被...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20日18:03 来源: 嘉鱼法院

POS机的主要功能之一,是进行非现金结算,方便群众消费。但在一些人眼中,POS机却成为了“生财”的宝贝,他们利用POS机虚构交易,帮人刷卡套现,从中获利。殊不知,这一行为构成了非法经营罪,触犯了刑法。近日,嘉鱼一女子就因犯此罪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案件回顾

嘉鱼女子许某(化名)因违法国家规定,使用pos机,以虚构交易的方式非法,多次为多人套取现金获利。近日嘉鱼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案件。

2017年7月至2018年3月,许某在嘉鱼经营副食店期间,违反国家规定,使用店内的两台POS机,以虚拟交易的方式,多次向信用卡持有人直接支付现金100万余元,按百分之一的比例收取手续费,从中获利1万余元。案发后,许某于2018年9月17日主动投案,并已退交非法所得款1万元。

嘉鱼法院认为。许某在经营副食店期间,非法使用POS机为他人套现获利,数额达到100万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许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积极退赃,犯罪情节轻微。

最终判处许某犯非法经营罪,免予刑事处罚。许某违法所得款1万元,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上缴国库;对在案扣押的POS机四台,其中许某所使用的二台POS机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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