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吴文娟、通讯员郭姗姗)12月17日,省委宣传部召开省政府政策文件解读走深走实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九场,专题聚焦湖北省深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
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制度改革以来,实施了告知承诺、后置审核等一系列改革措施,这些措施的实施为申报企业取证提供了便利。
省市场监管局介绍,省级生产许可证申请、受理、审批全部在湖北政务网上办理,许可程序、许可条件、办理要求等信息均在网上公开。申请企业只需按照要求在网上填报上传“一单(申请单)、一书(承诺书)、一报告(检测报告)”,对食品相关产品实行告知承诺审批,发证机关形式审查合格即可当场领取生产许可证书,在一个月内由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实行全覆盖例行检查;除危险化学品外实施后置审查,发证机关形式审查合格即可领取生产许可证书,发证不超过9个工作日,在一个月内由发证机关组织审查组赴申请企业进行现场审查;危险化学品实行一般程序。
为确保生产许可行政审批质量,省市场监管局采取了以下措施——
将发证信息即时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和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管信息系统,分别推送至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质监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分类开展全覆盖例行检查和后置审查,确保获证企业生产条件符合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通则的规定;
对全覆盖例行检查和后置审查结果不符合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通则规定的企业,立即依法撤销生产许可证书,及时办理注销手续并公告;
督促获证企业履行质量安全承诺,对故意提供虚假材料、完全不具备生产条件等骗取生产许可证的,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撤销其生产许可证,并在3年内不再受理其生产许可证申请;
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强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大不合格企业后处理力度,推动将抽查结果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形成有效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