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日报讯(通讯员杨作强)笔者日前从市卫健委获悉,今年十堰市2家基层医疗机构被纳入试点建设,并顺利通过考核评价,达到社区医院标准。
十堰市卫生健康部门将社区医院试点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卫生健康工作重点,采取多项措施推进试点工作。今年10月14日至16日,市卫健委组织专家组对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社区医院试点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均达到湖北省社区医院评审标准(试行)。其中,茅箭区二堰街办源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类指标达标,二类指标评分222分;张湾区汉江路街办阳光栖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类指标达标,二类指标评分220分。上报省卫健委备案后,源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加挂“茅箭区二堰街办源园社区医院”牌子,阳光栖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加挂“张湾区汉江路街办阳光栖谷社区医院”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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