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日报讯,通讯员王玥程园园报道: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高水平开放、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海关总署对部分加工贸易业务办理手续进行精简和规范,并于近日出台公告,该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该公告实施后,加工贸易手续调整为六个“一次申报”即:对于手册设立(变更)一次申报,取消备案资料库申报;账册设立(变更)一次申报,取消商品归并关系申报;外发加工一次申报,取消外发加工收发货记录;深加工结转一次申报,取消事前申请和收发货记录;余料结转一次申报,取消征收风险担保金;内销征税一次申报,统一内销征税申报时限。此外,优化不作价设备海关监管,简化解除监管手续;创新低值辅料海关监管,纳入保税料件统一管理。
下一步,十堰海关将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助推辖区加工贸易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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