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日报讯(记者王凤玲通讯员陈彩霞、罗燕)为深入实施“我选湖北”计划,鼓励和扶持更多大学生在我省创新创业,近日,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团省委印发了《关于开展2020年度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对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鄂创业项目给予扶持。
据悉,此次项目申报对象为在湖北省内自主创办企业、个体经营或从事农业合作社,依法登记注册,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省高等学校普通全日制在校生(含保留学籍休学创业的);毕业5年以内省内外高等学校普通全日制毕业生(含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以及港澳台、外籍和留学回国高校毕业生。
项目申报条件为2019年8月31日前(含2019年8月31日)进行工商注册登记,2019年10月1日(含2019年10月1日)后,公司法定代表人、企业名称未进行变更,且项目申请人为项目法定代表人,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记录;吸纳3人(含3人)以上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发放3个月及以上工资;有固定营业场所和较为健全的财务规章制度;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要求,市场前景良好,具有带动就业能力。
符合条件的项目申请人,可于3月2日之前登录http://hbdcxm.hb12333.com进行在线申请和项目申报。据了解,通过评审的大学生创业项目将获得3种重点帮扶,即:资金扶持,可获得2万元至20万元扶持资金,对获得5万元以上扶持资金企业,可优先在中国青年创新创业板挂牌;导师辅导,为重点项目配备一名创业导师,实行“一对一”创业指导;跟踪服务,为大学生创业项目提供创业培训、创业孵化、项目融资和政策咨询交流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