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记者熊子璇 通讯员郑华)1月9日,记者获悉,2020年1月18日零时起,黄冈“禁鞭”范围扩大至白潭湖等远城区,在此区域内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据了解,黄冈市从2016年就发布了“禁鞭令”。禁鞭3年来,黄冈市空气质量不断提高,灾难性事故减少了5% 。今年,为持续降低大气污染,预防和减少火灾,建设美丽黄冈,维护城市生产生活良好秩序,黄冈市决定扩大“禁鞭”范围,“禁鞭”范围扩大至白潭湖等远城区,具体区域包括:东南自长孙堤南端起,沿沿江路至与鄂黄高速公路交会处,西北沿鄂黄高速公路至与江北公路交会处,北东沿江北公路、下巴河大桥、长孙堤至与沿江路交会处的围合范围。
相关部门提醒,在禁鞭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其停止燃放,收缴其烟花爆竹,并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造成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任何公民一旦发现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违规行为,可向公安机关举报,举报电话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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