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日报讯 通讯员张学锋报道:昨日,从市统计局获悉,在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总结表彰会议上,我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被授予“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我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市直有关部门、县(市、区)、乡镇和全市3078名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共同努下,积极贯彻落实“科学普查、依法普查、创新普查、为民普查”理念,严格落实普查各项工作要求,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压实各级责任,强化重点推进,深入开展宣传,科学划分小区,强化两员培训,突出依法普查等措施,圆满完成了综合试点、单位清查、普查登记、数据汇总等各个环节工作,普查工作进度和质量均取得了较好成绩,得到了国家统计局和省统计局主要领导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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