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日报讯特约记者程平通讯员任毅报道:“感谢党和政府给我们发放生态福利!”近日,竹山县楼台乡庙湾村村民吴美田领到302.5元生态公益林补偿金时,喜笑颜开地说。
2019年度竹山县共发放生态公益林补偿金2788万元,涉及面积185.85万亩,213个村集体和5万户林农享受到这一生态红利。其中贫困户2.2万户,领到补偿资金465.31万元。补偿资金全部通过“一卡通”直达个人,资金兑现率100%。
近年来,竹山县坚持“生态立县,林业富民”的绿色发展理念,持续深入推进林业生态建设。先后出台《竹山县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管理办法》和《竹山县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等16项天然林保护规章制度,确保资源管护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同时,聘请403名专(兼)职护林员和3000名生态护林员,落实责任义务,健全“县-乡-村”三级管护网络体系,全面维护185.85万亩森林资源安全,实现生态经济双赢。
下一步,该县将积极向上申报,争取将未纳入生态补偿的170万亩天然林纳入停伐管护范围,并落实补偿到户,实现全县天然林保护全覆盖。同时,申请提高生态补偿标准,进一步提高林农生态保护积极性,全面维护林区社会和谐、持续、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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