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记者 吕鉴蕾)1月29日,黄石市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出台交通管控工作规范,明确在全市6个城铁站、火车站,12个高速公路应急通道,14个主要市际(省际)通道及黄石长江公路大桥等地共计设置33个交通管控点(具体地点后附)。
交通管控实施过程中,特殊人员乘坐车辆以及执行紧急公务的车辆,持有省、市(州)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公函的人员车辆凭通行证通行。
而通勤车辆,则需持有市内通行证方可运行。车属单位必须对车辆进行消毒,并张贴“已消毒”标识(消毒单位盖章并注明消毒时间)。
通勤车驾驶员上岗前,车属企业必须对其进行体温检测,并督促其保戴口罩,确保车辆、司机合格后方可行驶。消毒和防护用品由车属单位予以保障。
乘坐通勤车的工作人员必须按要求佩戴口罩,并经工作单位体温检测合格后,方可上车。体温检测异常或不按要求佩戴口罩的人员不得上车,并由工作单位向防疫部门报告。
受理办证电话: 0714-6259690、0714-6259871。

Copyright © 2001-2026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 4212025003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鄂B2-20231273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鄂)字第00011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706144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鄂)字3号 -
营业执照
鄂ICP备 13000573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206号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