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通讯员田煜、张莉)1月29日,蕲春县市场监管局正式对该县刘河镇某食品公司销售未经检疫猪肉进行立案处理。
据了解,疫情发生后,蕲春县市场监管局迅速成立了九个工作专班,切实加强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宾馆酒店、商场超市、美容美发场所的监督和管理,加强与疫情相关的食品安全、防控药物、诊断试剂的监管工作。
该局执法人员在巡查时,发现刘河镇老农贸市场有白条猪肉销售,经查该批次白条猪肉系蕲春县刘河镇某食品公司提供。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突击检查,该公司销售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猪肉情况属实,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蕲春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该公司立案调查。
目前,该案仍在调查取证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