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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纪委监委:疫情不解除,监督检查不停止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01日10:02 来源: 长江云

(湖北广电融媒体记者 陈赟 通讯员 石纪轩)1月30日,十堰市纪委监委派出6个督导组“点对点”监督检查,保障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有力有序执行。

十堰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疫情防控工作监督检查,重点督导“五大内容”。一是紧盯各县(市、区)党委政府组织、部署疫情防控工作是否做到全面动员,全民发动,全面落实战时工作机制;二是紧盯疫情防控工作卫生检疫、市场监督、价格执法、交通管控等制度和措施是否有力有序执行;三是紧盯各地、各有关责任单位是否按照“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原则,整合医疗资源,有序开展诊断救治;四是紧盯相关应急部门带班领导、应急值守人员是否均到岗到位,是否据实上报疫情、舆情及防控情况,有无瞒报、谎报、漏报情况;五是紧盯舆论宣传引导情况,是否加强有关政策措施宣传解读、疫情防护知识科普宣传。

早在疫情响应机制启动之时,十堰市纪检监察机关就立即安排纪检监察干部“点对点”下沉到重点部门和社区、乡村,开展不间断督查。第一时间组织各监督检查室和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到各地、各重点应急部门进行“点对点”督办、“下沉式”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最大程度发挥监督保障作用。1月21日以来,督察组已收集问题建议26个,已落实责任部门,督促立行立改。

十堰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陈东灵说:“疫情防控责任重于泰山。我们纪检监察机关将对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不力、措施不实、纪律执行不严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曝光,追责问责;对因擅离职守、处置不力、失职失责或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疫情防控资金和物资的,从严从快查处,严肃追究责任。”

【责任编辑:刘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