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记者熊子璇)1月31日,黄梅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第8号通告,宣布全县全面实行禁止车辆、行人出行。其中,自2020年2月1日上午8时起,除参加疫情防控、医疗救护、生活生产保障、应急救援的车辆外,其它机动车、电动车一律禁止上路通行。
通告称,黄梅县各村组、自然垸、社区、居民小区的进出机动车道只预留一条应急道路,其余道路全部封闭,偏远的村组、自然垸道路封闭,但要保证应急救援车辆通行。
不过,有6类车可直接通行,“公务用车”字样车辆;运送医疗救援物资、群众生活物资、保障城乡运行的水电油气等物资的货车(不含运送活禽和野生动物车辆)和其他满足疫情管控需要的运输车辆;军警、救护、消防、电力、工程抢险、邮政、垃圾清运、殡葬等特种车辆;行政执法专用车辆(市场监督、商务执法等);医护人员乘坐车辆(需持医师证、护士证、药师证、医院工作证)、危重病人乘坐车辆(需持病例及相关证明);持县防控指挥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发放的“通行证”“临时通行证”“城区通行证”车辆。
此外,针对待产孕妇、突发重大疾病等特殊情况时的交通保障,黄梅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第7号)宣布征调了20台出租车分配到城区各卡口。
附:黄梅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第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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