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1日,屈家岭公安分局行政处罚一名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违法行为人许某方(28岁,女)。

当日9时许,屈家岭公安分局接到举报:荆门市屈家岭管理区居民许某方在其新浪微博上发表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虚假言论。分局立即安排民警将许某方口头传唤至办案中心调查询问。经调查,许某方在自己居住的小区发现有人没有戴口罩,就想吓唬这些人,就于2020年1月31日在屈家岭管理区某小区家中用自己手机登录新浪微博账户,发表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虚假言论,面对警方询问,许某方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鉴于许某方认错态度较好,且未造成较大影响,屈家岭公安分局依法对其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违法行为给予了行政罚款伍佰元的从轻处罚决定。(通讯员:杨智)
Copyright © 2001-2026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 4212025003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鄂B2-20231273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鄂)字第00011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706144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鄂)字3号 -
营业执照
鄂ICP备 13000573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206号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