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记者 吕鉴蕾)2月2日,黄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第13号通告,宣布“从2020年2月3日起,在黄石市区(不含城区乡镇)范围内实行居民出行管控措施”。
通告要求,市区居民要减少出行、简便出行。需要上街采购生活物资时,只安排1名家庭成员上街,其他人员除生病就医、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在商超和药店上班外,不要外出,外出一定要佩戴口罩。
在此过程中,市区所有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自己、家人、亲属,带动街坊邻居,协助工作人员劝导小区居民按要求少出门、少上街、不串门、不聚集,不得带宠物上街。
针对拒不听从居民小区工作人员管理劝阻、聚众闹事等行为,通告要求公安机关要加大打击力度。同时,凡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劝阻,参与聚众闹事的,提请纪检监察机关严肃问责,同时追究其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通告明确,城区各社区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协调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做好人员外出引导和管控工作,无物业管理的小区由当地社区履行相关防控职责,对一些老旧小区、还建小区、个别新建小区等没有物业的居民区,要落实落细登记、排查、宣传等防控工作。履职不到位的,严肃问责。
同时,针对物业小区,要求物业管理行业切实履行防控职责,加强物管区域人员车辆进出管理,严格执行来访登记制度;做好业主的宣传引导工作,积极引导业主尽量少外出、不聚集;坚持群防群治,紧密联系社区、充分发动业主配合做好出行管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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