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记者熊子璇)2月3日,鄂州市人社局发布了《致全市社会保险参保单位和参保个人的一封信》,明确疫情防控期间,市民可通过“网上”申请办理、“邮件”申请办理以及“延期”办理三种方式受理社保相关业务。
“网上”申请办理方面,参保单位可登陆“湖北政务服务网”,申请办理单位缴费基数核定、单位职工新参保或续保、单位职工社会保险停保、单位职工及退休人员社会保险个人一般信息变更等业务;灵活就业人员正常年度缴费的,可通过湖北税务手机 APP 及中国银行、农商银行自助缴费;参保人员跨地区转移的,可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申请办理社保转移接续业务;城乡居民可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申请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一般信息变更等业务;机关事业单位可登陆“湖北省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网申系统”办理退休人员领取待遇资格确认、待遇核发等业务。
“邮件”申请办理方面,对“网上”暂未提供办理业务的,可通过提交电子邮件(邮箱:8666038@qq.com)或拨打人社服务电话12333 申请办理,社保经办人员将按有关规定限时办结回告。
针对“延期”办理部分,参保单位及参保个人因疫情防控而不能及时申报或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转移接续、待遇核定、待遇支付等手续的,社保经办机构通过延期办理并确保社保待遇不受影响。在疫情期结束后,参保单位及个人按要求办理。涉及相关社保待遇结算、支付和发放,可从原到期时开始计算,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补发;灵活就业人员未及时缴费的,允许疫情结束后补缴;领取待遇人员未按期办理资格认证的,不暂停待遇发放。
在办理相关业务过程中,如遇到困难和问题,市民可致电12333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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