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记者冯凯 通讯员徐石泉)2月3日,荆州市公安局对该市4起涉疫违法犯罪典型案例行了通报。
4起典型案例涉及危害医务人员、破坏交通秩序、寻衅滋事等违法行为,周某、蒋某、元某等5人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据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爆发以来,荆州公安围绕“抗击疫情,荆州公安在您身边”主题,制定出台并向社会公开发布了“抗疫期间服务群众十条措施”。对医护人员返岗、危重病人就医、扰乱医疗秩序、危害医务人员、借机造谣滋事、破坏交通秩序、聚众赌博请客、涉疫违法犯罪等十类问题,荆州公安第一时间回应、处置。
“荆州公安对抗疫期间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绝不手软,坚决打击,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罚。”荆州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附通报案例:
1月24日上午,周某带父亲到松滋市人民医院检查身体并要求住院,主治医生柯某解释现在特殊时期,要严格检查才能入院,双方发生争执。柯某离开办公室时被周某拦住殴打致伤,被松滋警方处以行政拘留7日。
1月26日下午,石首市公安局调关派出所接报警称:调关镇某村隔离点阻断设施被破坏,过往车辆按每辆车两百元被收取“过路费”。民警调查发现,村民蒋某和湖南省华容县万庾镇的元某恶意损毁道路阻断设施,造成疫情扩散隐患。调关派出所在华容县公安局万庾镇派出所协助下将两人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蒋某、元某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1月29日,在监利县毛市镇随岳高速收费站查控点,陈某因个人原因欲驾车前往广东被拦下。陈某不听劝阻,驾车堵塞高速收费站进站通道,严重干扰查控点秩序,影响其他应急车辆正常通行。监利县公安局毛市派出所依法对陈某行政拘留。
1月31日,洪湖市燕窝镇高丰村疫情防控路障处,蔡某林酒后独自驾驶电动三轮车想出村玩耍,被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劝导,蔡某林随即拿起木棍肆意打砸设置路障的车辆,并将劝阻的工作人员打伤。洪湖警方依法对其行政拘留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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