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省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机构的公示
为加快全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诊断工作,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医疗机构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有关要求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确定了一批可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的机构,现将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可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的疾控中心名单
1.湖北省疾控中心
2.武汉市疾控中心
3.黄石市疾控中心
4.十堰市疾控中心
5.襄阳市疾控中心
6.宜昌市疾控中心
7.鄂州市疾控中心
8.黄冈市疾控中心
9.荆门市疾控中心
10.咸宁市疾控中心
11.荆州市疾控中心
12.孝感市疾控中心
13.天门市疾控中心
14.随州市疾控中心
15.潜江市疾控中心
16.仙桃市疾控中心
17.恩施州疾控中心
18.神农架疾控中心
二、可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的医院名单

三、可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的第三方机构名单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2月4日
Copyright © 2001-2026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 4212025003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鄂B2-20231273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鄂)字第00011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706144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鄂)字3号 -
营业执照
鄂ICP备 13000573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206号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