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记者 吕鉴蕾)2月5日,阳新县纪委对外通报3起疫情防控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典型案例,主要涉及开具疫情虚假证明、虚报体温监测信息和履职不力等问题。
卫生院副院长开具疫情虚假证明
2月3日,陶港镇碧庄村村民黄某到镇卫生院称有心脑血管疾病,要求到县城购买药品。当班坐诊的镇卫生院副院长胡学斌在未对黄某进行检查、未请示报告的情况下,为黄某出具了“诊断发现黄某疑似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需立即转院”的书面证明。
黄某拿着证明驾驶车辆在黄阳公路卡口被县防控指挥部交通工作组工作人员拦下检查,经县防控指挥部医疗救治组及卫健部门核实,发现黄某非疑似病例。
胡学斌出具虚假证明,谎报疑似病例,干扰了疫情防控工作,影响恶劣。经陶港镇党委、阳新县卫健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并报县纪委监委同意,决定撤销胡学斌陶港镇卫生院副院长职务,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陶港镇卫生院院长张挥力诫勉谈话处理。
村委会副主任虚报体温监测信息
1月25日,枫林镇水源村一组武汉返乡人员何某被留院观察,1月30日被诊断为新型肺炎疑似病例,2月3日为确诊病例。期间,负责该村返乡人员体温监测信息统计上报工作的村委会副主任胡庆良未如实填写上报体温信息。
1月28日至1月30日,枫林镇水源村124名返乡人员连续3天上报的体温信息没有任何变化,其中,将何某每天的体温上报为正常,无任何不适症状,直至31日才将其信息变更为住院治疗。
胡庆良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作风不实,弄虚作假,影响恶劣。经枫林镇党委研究并报县纪委监委同意,决定给予胡庆良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罢免其水源村委会副主任职务;给予包保水源村一组的村党支部副书记、副主任柯昌育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水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何育武诫勉谈话处理。
派出所民警履职不力
1月31日,白沙派出所先后5次接到群众电话举报“辖区内有人聚众赌博”的警情,该所值班民警明盟接到群众举报后,通知民警刘某等人处置。刘某等人因参与白沙镇政府禁赌巡查工作,无法赶赴现场处置。明盟未对该警情是否得到处置跟进过问,也未向所领导汇报,导致群众报警1小时后仍无人出警,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经阳新县公安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研究并报县纪委监委同意,决定给予明盟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白沙派出所所长王斌给予诫勉谈话处理,在全局通报批评,暂停所长职务专抓疫情防控期间禁赌工作。
通报强调,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各负其责、各司其职,与时间赛跑、与病毒较量,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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