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记者熊子璇)2月11日,鄂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发布了《关于全市所有零售药店暂停销售治疗发热咳嗽药品的通告》。
通告称,鉴于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进一步加强对发热、咳嗽人员的管理,自2020年2月11日14:00点起,鄂州市所有零售药店暂停销售治疗发热、咳嗽的药品,包括含有可待因、麻黄碱、乙酰氨基酚、阿司匹林、吲哚美辛、舒林酸、萘普生、右美沙芬、喷托维林、布洛芬等十种成分的化学药品,具有相关主治功能的中成药。
通告要求,各药品批发企业及零售连锁企业暂停向零售药店批发、供应治疗发热、咳嗽的药品,同时应全力保证医疗机构疫情防控相关药品的供应。
此如有发热、咳嗽症状市民,应尽快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定点医院发热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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