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姜波)“拟给予社区包保干部东岳路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委员叶飞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撤销郑冬玲建设社区党支部书记职务,建议东岳路街道办事处按程序罢免其建设社区主任职务……”2月11日,大冶市纪委印发通报再次向全市参与疫情防控的广大党员干部敲响“警钟”。
经查,大冶市东岳路街道办事处建设社区辖区部分小区无人值守,人员车辆随意进出,未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在接到问题反馈后,仍未整改,直至被大冶市纪委 “回马枪”式检查中再次发现。上述相关干部因此被严肃问责。
此前,黄石市纪委、市委组织部联合下发了《关于严明新型冠状肺炎疫情工作纪律的通知》,对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提出“十个严禁”纪律要求。此次通报的两名党员干部,未及时发现辖区疫情防控漏洞,对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安排部署的防控措施落实不及时、不彻底、不全面,发现问题整改滞后,造成极大的疫情风险隐患。
大冶市纪委监委坚决落实“十个严禁”要求,对违反禁令、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打折扣、搞变通,在疫情防治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的党员干部,坚决严肃查处、通报曝光。
“防控措施漏一点,整个疫情防线就有全面溃散的隐患,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更要严明纪律要求。”大冶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
Copyright © 2001-2026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 4212025003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鄂B2-20231273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鄂)字第00011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706144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鄂)字3号 -
营业执照
鄂ICP备 13000573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206号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