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日报讯(通讯员 彭晗)疫情当前,十堰市人社部门超前启动2020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为企业发展纾难解困。
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政策规定,十堰市今年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打破常规,超前启动,删繁就简。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精神,结合湖北省劳动就业管理局印发的《疫情防控期间稳岗返还操作指导意见》,十堰市规定:对参保职工500人(含)以下的企业(严重违法失信和欠费企业除外),直接由人社部门报市政府批准,按其2019年度单位和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予以返还,无需企业申报。对参保职工500人以上且不减员或减员率低于5.5%的企业(严重违法失信和欠费企业除外)和2019年确定的受贸易摩擦影响的外贸企业,经企业申报,有关部门确认,由人社部门报市政府批准,分别按其2019年度单位和职工缴纳失业保险总额的70%和60%予以返还,对其中符合困难企业条件的,按困难企业标准返还失业保险费。对已返还50%失业保险费的企业中,不减员或减员率低于5.5%以及符合困难企业条件的,分别按相关标准补足失业保险费返还额。
根据规定,十堰市疫情防控期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报将于2020年2月18日正式启动,3月18日结束。实行网上申报,不见面审核方式进行。相关政策可通过“十堰失业保险微信群”和“十堰失业保险QQ群”咨询,也可致电8667336、8119663(市劳动就业管理局)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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