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记者 吕鉴蕾 通讯员王剑)黄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18日晚间发布第30号通告,出台五项措施,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的疫情防控。
通告称,严格执行公共场所关闭规定。全市范围内的文化、休闲、体育、旅游等公共场所,包括影剧院、游艺厅、网吧、棋牌室、音乐厅、游泳馆、健身房、美容院、培训机构、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体育馆、公园等一律关闭;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也一律关闭。马路市场一律关闭。
同时,从严管控公共场所营业开放。经市、县(市、区)防疫指挥部批准营业的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只接待社区代购或团购,不对个人开放,尽最大程度减少人员聚集。因应急状态征用的宾馆、学校、体育馆等公共场所一律执行最严格的防疫管理,落实清洁、消毒、安全防护等措施。相关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做好自我防护,压实工作责任。
此外,切实加强药店和诊所监管。全市零售药店一律严禁出售退烧、咳嗽类药品。各类诊所不得接诊发热、呼吸道疾病症状病人。如遇市民咨询购买、就诊,工作人员应详细询问、做好登记,劝导患者到定点发热门诊就诊,有关情况及时向社区报告。
通告强调,强化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公共场所各经营单位要落实防控措施,加强室内通风换气、关闭中央空调;定时对电梯、门把手、水龙头等重要区域进行清洁和消毒;公共用品用具应当保证卫生安全,可以反复使用的用品用具应当一人一换一消毒,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
同时,强化公共场所疫情处置。严格公共场所人员体温监测管理,建立24小时值守制度,不戴口罩的人员一律不得入内,一旦发现体温异常者应按规定送发热门诊就诊,并做好登记、信息上报、环境消毒等防控工作。如有发生交叉感染病例,将严肃追究经营单位负责人责任。
通告号召,请全市人民携起手来,筑牢人民健康防线,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欢迎广大群众监督举报,监督举报电话:0714—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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