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记者熊子璇 通讯员王惠敏)2月17日,鄂州市发改委发布了一则通知,宣布疫情期间实施3种举措简化防控物资生产企业“三个一批”项目的审批程序。
据了解,为落实全省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扩产一批、转产一批、新建一批等“三个一批”工作要求,建立疫情防控物资生产项目审批特事特办绿色通道制度,全力支持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新上项目、新增产能,尽快保障疫情防控物资需求。
各区、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经发局,以及有关企业可通过3种举措简化审批程序:对实行备案制的疫情防控物资生产项目,即报即办,执行告知性备案制度,一律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行网上备案,不再需要提供纸质资料。
同时,对实行审批制、核准制的疫情防控物资生产项目,实行容缺审批,企业按“告知承诺制”办理批复。有关容缺文件待疫情结束后企业再行补齐补正。
此外,简化项目节能审查程序,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项目可先行建设,疫情结束后企业再行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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