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戴辉、通讯员蓝妮、杨黄)2月20日,京山市纪委监委发布7起疫情防控典型案例。
1月31日,京山市孙桥镇草堰畈村高某祥(武汉返乡人员)、李某珍(武汉返乡人员)、李某国等在家中操办其母亲丧事。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高宏武对李某国等人进行了劝阻,但李某国及家属不听劝告,仍组织27人聚集就餐。之后,包括高某祥在内的3人被确诊为新冠肺炎,李某珍为疑似病例,亲属接触者15人被隔离,影响十分恶劣。2月17日,孙桥镇纪委对工作失职的高宏武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月12日,市督查组暗访发现新市街道办事处值班室无人值守,疫情期间造成不良影响。2月13日,市纪委监委给予新市街道党工委书记辛官朝谈话提醒,给予新市街道党工委副书记苏钊批评教育,责成新市街道党工委给予社事办干事黄琴等四人谈话提醒,责成新市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作出书面检查。
截至2月20日,京山市纪委监委共出动700多人次,检查场所1200多处,推动整改解决问题28个,共问责党员干部102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5人,组织处理97人。



(图为纪检干部在乡镇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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