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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经营者线上销售民生商品 哄抬价格最高罚300万元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23日00:03 来源: 荆楚网

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记者 吕鉴蕾 通讯员程淼 )2月22日,黄石市市场监管局就城区封闭管理期间有关线上经营行为,向全市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发出“告诫函”,明确对哄抬价格、以次充好,短斤少两,强制搭售等违法行为出重拳,最高将给予300万元的罚款。

通告称,经营者制定团购套餐品类应该符合实用、经济、急需的原则,非市民必需消费品不得列入团购套餐进行强制搭售。适用社区代购和“线上”团购套餐的重要民生商品包括米、食用油、面粉、肉、蛋、菜、奶、调料、水果、日常生活用品等。鼓励各经营者和相关单位参与各城区提供的蔬菜基本套餐包、猪肉基本套餐包代购配送,各社区、小区按照就近代购的原则,不得指定具体经营者。

同时,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严格遵守《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社区代购和“线上”团购套餐除标示总价外,内含商品原则上应附购物小票或包装价签,分别标明单价、品名、产地、计价单位(数量或重量)、销售价等,对于有规格、等级、质地等要求一并标明。其中,有“线下”门店的,“线上”商品价格不得高于“线下”门店同类商品标示价格。各商品销售价格之和不得低于套餐总价。

通告强调,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不得采取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缺数量等手段,使数量或者质量与价格不符,不得有误导性标价等价格欺诈行为,违反上述规定,最高可给予50万元的罚款,并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同时计入个人、企业信用档案。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哄抬价格,违反上述规定的,最高可给予300万元的罚款,并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同时计入个人、企业信用档案。

“以上提醒请各经营者和相关单位自觉遵守执行,并尽快进行自查自纠,全面整治自身存在的不规范经营行为。全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2315热线接收市民举报后,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从严从重处理,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黄石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说。

【责任编辑:吕鉴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