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组织部近日印发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就党员自愿捐款加强指导服务,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和党委(工委、党组)组织人事部门要做好党员自愿捐款指导服务工作。要尊重党员意愿,坚持自觉自愿、量力而行,不提硬性要求,不搞强迫命令,不得采取从工资收入中统一扣缴的做法。捐款要有序开展,一般不采取聚集方式。要认真做好接收上缴工作,对所捐款项要严格管理、如数上缴,不得以任何名义截留或挪作他用。
通知强调,捐款主要用于慰问战斗在疫情防控斗争第一线的医务人员、基层干部群众、公安民警和社区工作者等,资助因患新冠肺炎而遇到生活困难的群众和因患新冠肺炎去世的群众家属,慰问在疫情防控斗争中牺牲的干部群众家属等。
Copyright © 2001-2026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 4212025003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鄂B2-20231273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鄂)字第00011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706144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鄂)字3号 -
营业执照
鄂ICP备 13000573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206号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