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记者 吕鉴蕾 通讯员 柯小奇)利用公务之机、驾驶公务用车购买个人物资,违规使用疫情防控车辆……3月5日,黄石市纪委通报4起案件,对疫情防控期间公车私用以及违规使用防疫车辆通行证等行为公开曝光。
公司职工利用公务之机购买个人物资
2020年3月1日下午,黄石大冶湖合创园区管理有限公司职工江贤春乘坐持有防疫车辆通行证的车辆,借到黄石润信农产品批发市场了解农产品价格之机,为自家采购生活物资。
在组织调查核实时,江贤春刻意隐瞒真相,未如实说明相关问题,对抗组织审查。大冶湖合创园区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罗晓平对此负有领导责任。江贤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罗晓平受到批评教育处理。
工作人员驾驶公务用车购买个人物资
2020年3月3日下午,黄石市公路养护中心工作人员陈俊瑜驾驶市公路养护中心公务用车开展路段巡查工作过程中,违规承载其母亲一同到黄石联海市场购买生活物资,被黄石港区纪委监督检查组当场发现。陈俊瑜受到记过处分。
医院干部违规使用疫情防控车辆
2020年2月7日上午,黄石市四医院市场开发科原副科长刘恩章驾驶单位用于投送防疫物资和后勤保障的专用车辆,到大冶市还地桥镇某企业指导疫情防控工作。返程途中违规搭载该企业职工柯某,期间柯某用手机拍摄该车防疫车辆通行证视频并上传到公共网络平台,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市四医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陈云鹏落实主体责任不力。
刘恩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其市场开发科副科长职务;陈云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单位驾驶员违规使用公务用车
2020年2月7日晚上,黄石港区综合执法应急保障中心原驾驶员卢伟驾驶黄石港区综合执法应急保障中心公务用车,将到其家中吃饭的朋友送回家。同时,卢伟还存在其他违反相关工作规定问题。卢伟受到责令辞职处理。
通报称,上述通报的典型案例,不仅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同时也违反了疫情防控工作纪律,全市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提高思想认识、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
黄石市纪委强调,越是在疫情防控的关键阶段,越要把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和纪律要求落到实处。广大党员干部要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切实遵守疫情防控“十个严禁”纪律要求,把投身疫情防控工作作为践行初心使命、体现责任担当、锤炼过硬作风的试金石和磨刀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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